一、入院流程
二、入院须知
1、按短信通知及时到病区办理入院手续;入院后自觉遵守住院部规章制度(内容详见《入院须知》),不得擅自离开医院。
2、入院时需自带的物品
个人洗漱用品(牙刷、牙膏、毛巾、洗脸盆、沐浴露、洗发水等)、换洗内衣裤、拖鞋。
3、在病区护士站直接办理入院手续。(请携带诊疗卡、银行卡、身份证、既往就医资料(如有则提供))
4、办理入院时,请主动出示社保卡及身份证等。如不主动出示,则一律视为自费患者,且需签自费住院承诺书。
5、入院基本预交金为2000元,由医生根据病情的轻重做适当增加。预交金缴纳方式:
(1)在患者诊疗卡余额充足的情况下,直接进行门诊预存转住院预存;
(2)在护士站直接刷银行卡扣除。
6、家属探访时间:周一至周五 15:00~21:30
周六、周日 10:00~12:00, 15:00~21:30
7、入院勿携带贵重物品,请妥善保管自己财物。
8、病区电梯厅自助机可查阅、打印每日住院费用清单(此清单由于未盖章,不能做为报销凭证)。
9、温馨提示:入院过程中如有住院相关问题可咨询病区医生或护士。
三、入院业务说明
1、诊疗卡充值
(1)自助机充值(接受银行卡银行卡、微信充值):住院楼每层的电梯厅
(2)人工充值:门诊一楼收费窗口或急诊收费窗口(仅接受现金充值)
门诊收费窗口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00~12:00 ,14:30~17:30
(非工作日可到急诊收费窗口办理)
温馨提示:就诊前请保证卡内余额充足,以免影响就诊和治疗。
2、陪护业务
如需办理陪护业务,请与病区护士站工作人员联系。
3、住院待遇标准
参保档次 |
一档 |
二档 |
三档 |
床位费 |
60元/日 |
暂为37元/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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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线 |
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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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特材、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、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 |
国产普及型价格90%,进口普及型价格60%,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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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|
退休95%,未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90% |
支付比例7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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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结算医院住院急诊抢救 |
同“普通住院” |
“普通住院”规定的90%支付 |
四、转科流程
五、出院流程
六、出院须知
1、诊疗卡预存退款:可到门诊一楼收费窗口或自助机办理(可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)。
预存金额实行“原路退回”原则,通过刷卡缴费的患者需在自助机上操作预存退款至本人银行卡账户,通过现金缴费的患者需在收费窗口凭诊疗卡(社保卡)和身份证退回现金(代办人代退款的,需提供代办人及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)。
2、住院病历复印(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,A4纸0.5元/张)
(1)办理地点:门诊一楼收费处旁便民服务点或行政楼四楼412。
(2)所需资料:患者复印须携带身份证复印;如他人代办,须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、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。
(3)已出院患者须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复印。
(4)未出院患者病历复印: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向所在病区提出申请,填写《病历复印申请单》,由科室主任签名后,凭该表并持上述证明材料复印。
七、便民服务
1、门诊一楼大厅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:
预检分诊、咨询、门诊疾病诊断证明盖章、手机充电、失物招领、轮椅/雨伞租借、自助机(办卡、充值、预约等)使用指引、老花镜、指甲刀、针线盒、饮水杯等。
2、门诊一楼收费处旁便民服务点可提供以下服务:住院病历复印(A4纸0.5元/张)、门诊病历/检验报告补打印(A4纸0.5元/张)、普通打印和复印等业务。
3、深圳市图书馆借还点:医技楼与住院楼中间绿化带。
4、医保业务咨询及办理:门诊一楼医保办公室。
5、医院咨询电话:0755-81206900